课程委员会的宗旨是确保雪学院的学术诚信 促进学院教育项目的不断完善.
课程委员会是教务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 投票 委员会由各教学部选出一名委员组成(参议员除外) 和院长),由学院参议院任命的参议院代表和主席 通识教育委员会委员. 首席学术官是无表决权的成员 委员会成员. 学生成功办公室和注册办公室各自任命 无投票权的委员会成员.
选举将在秋季学期第一次会议之前完成. 一个课程 委员任期两年(可连任). 如果一个委员会成员 不能完成其任期的,由该议员所在部门选举 代替者,以完成任期. 临时出缺由选举补缺 或由学院院长任命,由各学院决定.
课程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连续六年 额外服务期限间隔两年.
通识教育委员会监督通识教育计划. 该委员会 邀请、发起、审查和批准对GE项目成果提出的建议 和课程.
学术标准委员会裁决涉及学术制裁的问题 学生. 该委员会审查涉及学术欺诈和 学术地位. 委员会也可以审查政策并提出建议 这些领域的政策变化. 该委员会还对例外申请作出裁决 学术政策.
委员会将选举一名分部代表,任期一年(可连任) 在每年秋季的第一次会议上或之前担任主席. 委员应已任职 前一年对该委员会有资格被选为其主席.
主席有责任召集委员会开会,主持会议 会议,并提供议程. 在主席缺席的情况下,由主席 是否会从委员会其他分部的代表中指派一名临时主席. 主席将指定一名记录员,记录并公布会议纪要,并保留一份 委员会审议和决定的所有事项的档案. 主席将确保 课程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可供任何有兴趣人士查阅 校园社区的成员. 主席也有责任看到校园 社区被告知委员会通过的任何重要政策更新.
主席将经常邀请感兴趣的校园社区成员见面 在特别的基础上与委员会合作. 任何人或多人均可要求安置 为向委员会就某一问题发言而列入议程.
在适当情况下,委员会主席将与首席学者协调 主任要确保提供课程发展方面的在职培训 委员会的成员,包括访问和咨询课程负责人 参加附近学院和大学的委员会,参加会议 培训和课程开发的新方法在哪里.
委员会中任何有表决权的成员都可以提出动议. 每个有投票权的委员会成员 会对动议投一票吗. 为了通过一项议案,至少要有百分之五十的赞成票 委员会或四名有表决权的成员必须出席. 多数通过的动议 委员会中有投票权的成员(不仅仅是在场的大多数)会这样做 除非获得额外批准,否则不得构成学术政策.
为了维护学院的学术诚信,课程委员会负责 执行以下职责:
上诉政策见参议院管理文件.
课程委员会章程的修订程序如下:
课程委员会起草自己的课程 Bylaws 包括日常操作、计划和程序.
批准:1/28/2019
修正:2/8/2019